期待已久的参观钟楼区检察院的活动就要开始了!
今天,我早早地起了床,飞快地赶到了钟楼区检察院。虽然骄阳似火,但这也并不能减少我对参观检察院的兴致。小记者们到齐后,我们就开始参观。我们首先参观了一楼,这里有很多房间,分别有会议室、心理辅导室、未成年人询问室等等。检察官叔叔一一向我们做了介绍。我印象深刻的是心理辅导室,心理辅导室里面有很多玩偶,把玩偶装到沙盘上,心理医生就可以根据它来治疗了。接着我们上了楼,楼上的记录墙上张贴了关于检察官办案的事例,让我对检察官这一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最后我们来到了报告厅,周姐姐向我们科普了许多法律知识。通过观看视频资料,我了解了未成年人犯罪会怎么处置,我还知道了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宪法,每年的12月4日是宪法节;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,比如说民法、刑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。
通过这次参观活动,我对我国的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,希望同学们都能多参加这样有意义的活动,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!
钟楼实验小学 三(6)班 王冠群 指导老师“”徐延芬
今天,我以小记者的身份走进钟楼区人民检察院,开始了新的普法之旅。第一次走进检察院,我就被门口的巨兽震慑住了。周检察官微笑着告诉我们:“这是神兽獬豸,在古代就是勇猛、公正的象征,也是司法正大光明的象征……”在“繁星”未检团队周检察官的带领下,我们参观了检察办案中心、未成年人讯问室和询问室,大致了解了检察院是干什么的?平时检察官们是怎么办理案件的?
检察官为我们准备的主题法治教育内容,包括拐骗拐卖案件、性侵害案件和校园暴力案件。这些不仅是我们关注的热点问题,而且检察官还告诉了我们面对这些侵害时应该怎么做。
通过这次和检察官们的面对面交流采访,我不仅学会了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,提高了应对危险时的能力,而且更加敬佩检察官们明察秋毫的能力,让犯罪分子们无处可逃。她们就是法律的化身,为我们学生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。
实验小学双桂坊校区 五(4)班 马言越
今天我来到检察院,和别的同学一起,开始了这一激动人心的“检查之旅”。
进入大厅,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獬豸的雕像。它看上去十分高大雄伟,如果你仔细看的话,会发现它头上有一个角,这一个角是能够辨认案件的凶手,例如当检察官分辨不出来坏人的时候,就要请到它了,它能够用角辩出凶手,并把他顶死。它正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。
参观完了大厅,我们便来到七楼的简历馆,里面有着许多以前的检察院的照片,我发现那时候的桌椅板凳跟现在有些许的类似:嫌疑人和检察官的之间都有一个由一个个细铁柱组成的门隔开来的,或许这是防止嫌疑人逃脱或随意走动。
在讲述完了这些的知识后,我们便去了一个类似于电影院一样的教室,在这里熊检察官带我们了解到了未成年人的保护法,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校园暴力的案件:在校园里人身攻击、取外号都属于校园暴力。通过这些案例,我明白了我们不能伤害他人,更不能当一个沉默的旁观者。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安全。
通过这次在检察官的学习,我学会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隐私方面,也明白了在校园暴力时一定要上前阻止并转告老师……我希望下次学校能够多组织这些活动,好让我们了解到更多身边的小知识。
冠英小学 五(5)班 沈子成
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,行使国家的检察权。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、危害公共安全案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,行使检察权;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逮捕。今天,我们作为快报小记者,有幸来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参观。
一开始,检察官姐姐向我们介绍了检察院的神兽:獬豸。它拥有很高的智慧,懂人言知人性,能识善恶忠奸,它是勇猛、公正的代表,是司法"正大光明" 、"清平公正"、"光明天下"的象征。通过这段讲解,让我们知道了检察院的公平公正、明察秋毫。
接着,检察官姐姐带我们参观审讯室、讨论室、心理恢复室......同时也给我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未成年人犯罪。有:“拐卖事件”、“侵犯儿童”、“校园霸凌”、“网络安全”。其中令我印象深刻就是“校园霸凌事件”,这种案例非常常见,带来的伤害可能是一生都无法痊愈的。在校园暴力中,我们不做受害人,遇到威胁也要及时告诉老师,我们更不能做施暴者,伤害他人,触碰到了法律,是不被允许的。如果我们是旁观者,也不能盲目“挺身而出”,这样不仅不能替别人解围,反而会把自己卷进去。要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,告诉大人来解决这些事。
通过这次活动,我知道了要做好自己,严守法律。遇到危险要及时自救,必要时要学会拿起“法律”这件有力的武器保护自己。同时遇到危险也要及时告诉大人。学法知法,从小做起!希望同学们可以安安全全度过这个暑假。
冠英小学 六(1)班 刘慧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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